鉴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刚、王振明、董学友、王婧、彭波、LEELAWRENNCE(李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匡同春、吴明娒、刘湘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义志强先生因连任时间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义志强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义志强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刚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MBA进修结业。曾任香港李兆峰公司技术部经理、佛山市时通公司总经理、佛山星宝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自发行人创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刚先生与雷炳秀女士、王婧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议案审议日,王刚先生持有公司36,035,4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04%。
王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实际控制人王婧为兄妹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雷炳秀为母子关系,与董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彭波为其侄子的母亲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学友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山大学MBA进修结业。曾任湖南常德肉联厂技术员、车间主任、长征子弟学校党支部书记、分厂厂长,湖南洞庭水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自2001年起,历任公司销售经理、事业部经理、超硬材料产品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董学友先生持有公司1,200,2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振明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粉末冶金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下属的晶日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员、分厂技术副厂长、课题组长和副总工程师。自2002年起,历任公司钻石工具厂厂长、钻石工具事业部总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科大博德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振明先生承担的2项政府科技项目已经通过鉴定,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2篇,《金刚石工具手册》编委,以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国际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7项,以第一起草人的身份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一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一项,曾荣获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等荣誉称号。现任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机床工具协会超硬材料分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王振明先生持有公司1,470,6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婧女士: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公司信息管理部主任,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王婧女士持有公司2,080,0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王婧女士与王刚先生、雷炳秀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与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为兄妹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雷炳秀为母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彭波女士: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自1998年起,历任公司财务管理员、审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2012年起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彭波女士持有公司5,32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3%。为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为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侄子母亲关系,为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雷炳秀孙子母亲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LEELAWRENNCE(李磊)先生:1964年10月生,英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担任英国EXELPLC韩国分部财务总监;2001年7月至2004年4月,担任鹰牌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主板上市)首席财务官;2004年4月至2004年8月期间是自由职业;2004年8月至2007年9月,担任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首席财务官;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圣元国际集团(美国NASDAQ上市)首席财务官;2009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是自由职业;2015年3月至今,担任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今,担任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李磊(LEE LAWRENC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匡同春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博士,曾任广东工业大学材料学教授(2002年12月)、实验研究中心主任(2000年06月-2004年09月)、华南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2004年10月-2008年3月),硕士生生导师(2000年06月起),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分析测试中心筹建负责人。兼任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2001年起);广东省X射线衍射学会委员(1999年起);广东省理化检验学会委员(1997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2005年起);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技术专家(2006年起);《硬质合金》编辑委员会委员(2006年起);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失效分析分会失效分析专家(2007年起)。曾先后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20余项,申请发明专利10余项,近年来在国内外期刊及学术会议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80余篇(次)。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匡同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吴明娒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无机固态材料化学理学博士,吉林大学无机水热合成开放实验室博士后。曾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会评审专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型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现任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无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博士点博士生导师,生物无机与合成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兼任广东省材料学会理事、中国颗粒学会理事、仪器仪表材料学会理事、《功能材料》编委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美国化学会、德国化学会和英国皇家化学会JACS、Adv. Mater.、Nanoscale等化学、材料和纳米学科刊物评论员。
近十年来共承担了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局等产业化攻关项目20来项,在JACS、ACS Nano、Adv. Energy Mater.等化学、纳米和材料等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9项。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吴明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刘湘云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金融学(财务投资)教授、博士后,现任广东财经大学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广州科技金融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广财大佛山金融科技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广州市重大项目行政论证专家(财务投资),清远市政府顾问。曾任湖南衡阳南岳油泵油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人员、中国高校金融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广东金融学会理事兼学术委员。2018年6月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刘湘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湘云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