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科技局对2017-2018年度开封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开封贝斯科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入选。
开封贝斯科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河南开封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集工业金刚石、立方氮化硼等超硬材料和立方氮化硼复合片系列刀具、制品及其它超硬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际领先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占地约30亩,拥有国际一流的研发中心和管理完善的生产工厂,建立了独具特色的贝斯科质量控制系统。经过数年发展,贝斯科公司在多晶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及制品完整生产链拥有核心技术,并获得了13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和2项发明专利。
据了解,开封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评价对象是纳入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各年度数据填写完整的A类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入库“科技小巨人”将获得哪些支持?
入库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将通过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并鼓励各县(区)给予配套支持。奖补资金可用于“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技术攻关、产学研合作、关键技术再创新等科技创新活动。
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承担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各类科研项目和资金。
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以上“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创新型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市财政按要求给予奖补支持。
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此前发布的《开封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评价办法(试行)》,入库必须满足一下条件:
企业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亿元以下。
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应达到如下要求: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之间,平均增长率达到16%(含)以上;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之间,平均增长率达到12%(含)以上。
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应满足一定的要求,比如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含)以上,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等。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技术、经营管理团队稳定。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上一年及当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