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近期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逐步扩大到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交易优先安排完全市场化上网的绿色电力。试点初期拟选取绿色电力消费意愿较强的地区,待试点工作启动后,其他有意愿地区后续也给予积极支持。
什么是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一家公用电力公司向用户推出第一个绿色电力交易项目,允许消费者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以支持电力公司加大对可在生能源技术的投资。
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是指准入的电力用户与并网的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双边谈判、集中竞价、挂牌等方式开展的市场化交易,用以满足企业用户的绿电消费需求。
在中国,东西部资源分布差异较大,不同的省份新能源发展现状不同。在西北地区,新能源资源储备丰富,新能源发电投资建设规模较大,而本地用电量规模有限,新能源消纳困难。在电力市场设计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与常规电源发电没有差异,都是当做普通的电力商品进行交易,省级层面并没有单独设计绿色电力市场。
近年来,在冬奥会、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中,都组织开展了绿色电力专项交易,并以发电侧降价、为用户侧让利的目标为主。同样也在开展这样的专项交易。5月20日,国网浙江电力启动以“红船领航百年路·绿电助力新征程”为主题的建党百年嘉兴红色场馆绿电专项交易,组织江苏、安徽新能源发电企业向嘉兴地区红色场馆供应平价绿色电力。
该负责人表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将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具体开展,编制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技术平台功能,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注册及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初期拟选取绿色电力消费意愿较强的地区,待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后,其他有意愿地区后续也给予积极支持。
目前多省市试点已拉开帷幕。6月1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市场交易工作,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上一年度省内新能源总发电规模的50%。
6月22日,2021年度广东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正式启动,共有4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7家售电公司参与首日交易,合约周期涵盖7月至12月,成交电量1048万千瓦时。此外,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编制《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并征求意见建议,拟在更大范围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近年来,部分国家和地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了自愿或强制绿证交易、绿色电力PPA等政策,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应用。
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为了达成2060年的碳中和目标,加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利用和消纳,绿色电力市场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刻不容缓。中国开启的碳交易市场有益于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未来的碳交易市场应该根据碳中和目标的需要,增加更多的选择性,将绿色交易和碳排放市场有机结合,让市场充满活力,促进碳交易市场交易量水平提升,有利于企业和个人节能减排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未来,如果绿色电力交易与碳交易市场、用能权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衔接,用户可以通过购买绿电抵扣碳排放量,或者在“能源双控”时,从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中冲抵,则用户的需求量将会有巨大的涨幅空间。
随着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的常态化开展及相关机制的逐步建立,越来越多的新能源将在绿色电力市场上进行交易,必将进一步提高新能源的的消纳水平,促进新能源的发展,有效助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同时,在全球碳中和及国际经济秩序重新构建背景下,为中国在标准、技术、经贸、资金等四大全球新博弈中占据先机,掌握全球低碳发展领导权作出积极贡献。
以下为正文: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为什么要推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绿色电力交易如何组织实施?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推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的背景和出发点是什么?
答: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要采取有力举措大力发展新能源。由于新能源发电出力不稳定等技术特点,电力系统消纳和运行成本将明显上升。要同时实现电力低碳转型、安全可靠、经济可承受等多重目标,必须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体制机制和市场建设上做出探索创新。
通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将有意愿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用户区分出来,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体现出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产生的绿电收益将用于支持绿色电力发展和消纳,更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问: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在技术上是否做好准备工作?
答:在设计研究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相关企业、专家学者等进行了深入调研,认为开展绿色电力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是企业有需求。许多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有较强意愿,不少企业表示愿意为绿色电力的环境属性支付额外费用,未来随着更多有意愿的企业参与交易,交易规模将不断扩大。
二是地方有意愿。一些地区已经就绿色电力交易开展了深入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对于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有很高积极性,同时也希望从国家层面进行总体设计,明确基本标准和规则。
三是技术可实现。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全面记录绿色电力生产、交易、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保证不可篡改,实现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追踪。目前,国家电网已将基于区块链的绿色证书交易系统申请专利。
四是交易可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目前交易平台已实现价格形成、合同签订、优先执行(出清)、优先结算等满足绿色电力交易需求的功能。
五是各方面已形成共识。各方普遍认为我国率先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意义重大,不仅对落实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而且将会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随着新能源成为电力系统的主体,绿色电力交易也将在电力市场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问: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总体考虑有哪些,如何通过绿色电力交易推动我国清洁低碳转型?
答: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总的考虑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
通过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共识,充分激发供需双方潜力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加快推动我国清洁低碳转型。
问:绿色电力与一般电力交易有区别吗,交易机制是怎么样的?哪些市场主体可以参与?
答:绿色电力交易是在现有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积极引导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绿色电力在电力市场交易和电网调度运行中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通过相关政策措施激励用电侧购买绿色电力的积极性。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近期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逐步扩大到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交易优先安排完全市场化上网的绿色电力,如果部分省份在市场初期完全市场化绿色电力规模有限,可考虑向电网企业购买政府补贴及其保障收购的绿色电力。
问:下一步将如何组织实施绿色电力试点工作?
答: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将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具体开展,编制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技术平台功能,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注册及绿色电力交易。
试点初期拟选取绿色电力消费意愿较强的地区,待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后,其他有意愿地区后续也给予积极支持。
试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