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河南省科技厅公布 2019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在989家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19家超硬材料、磨料磨具企业上榜。包括:西峡县泰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旭日磨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钻石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郑州安信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柘城县鸿祥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秀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万克钻石工具有限公司、河南新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三门峡电熔刚玉有限责任公司、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郑州沃德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信阳市德隆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市永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登封市少林刚玉有限公司、河南烨达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龙达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